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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机动车丢失
来信人: 张**** 来信时间:2023-07-29 10:18
我的摩托车皖D46463在2010年在南京丢失 现在接到淮南交管通知报废 这个要怎么处理要回去吗 要是不回去要怎么销户
回复
回复部门: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2023-08-02 11:05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根据车辆登记管理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被盗抢骗的,车辆管理所根据刑侦部门提供的情况,在计算机登记系统内记录,停止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和业务。被盗抢骗机动车发还后,车辆管理所恢复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和业务。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局交警部门已与您联系沟通,如有进一步诉求,欢迎继续来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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