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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交通违法,人在现场,并且驶离现场。为什么还按照《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罚
来信人:
高****
来信时间:2024-11-02 10:51
2024-10-27 18:30前后,在香颂小镇西门快递站拿快递,车辆临时停在路上,2024-10-27 18:40 回到车上被贴罚单,警官正在贴我前面车的罚单。与警官进行了沟通,警官对我进行了教育,我的车当时就驶离了现场。执法时,我本人在现场,当时就同意驶离现场,并且当时就已经驶离现场,为什么还按照《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罚,不要求像大城市执法做不到提前告知,也应该按照实际情况执行吧。总不能已贴已罚了之吧。
回复
回复部门: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2024-11-08 15:02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收到来信后,交警支队公路巡逻大队高度重视。该道路属于市政道路,且大队经常接到附近小区业主投诉和举报该道路违停车辆较多,影响正常通行。因香颂小镇车位比较紧张问题,故允许车辆在该道路两侧顺向靠边停放。双向仅单车道,道路中间双黄线禁止停车。但经常有车辆在双黄线处停车,存在安全隐患,易发生交通事故,也影响正常通行,多次被群众频繁举报,故大队加强了该路段的违停管理。当事人到达现场时,大队警力对违停信息已采集完毕,已对车辆进行处罚。经查,该车辆违停事实明确,图片清晰,大队处罚无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