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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户籍
来信人:
张****
来信时间:2025-02-24 19:43
农村户口迁出后,还能迁回去吗?需要什么条件?
回复
回复部门: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2025-02-26 08:35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淮府〔2015〕94号)规定:在我市拥有集体土地性质的合法固定住所且具有家庭户的人员,准予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申请直系亲属投靠户口迁移。
工作人员多次拨打电话均未接通,如仍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淮南市公安局户政科,联系电话:0554-661121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