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起!淮南网警公布网络安全执法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5-09-17 11:00 来源:淮南警方 阅读: 字号:

网络无界,安全有疆。信息时代,网络安全威胁和风险日益突出,过不了网络关就过不了时代关。本周,2025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正在进行,“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广大网民朋友共同参与,共筑网络安全防线。

今年以来,淮南公安网安部门以“净网2025”专项行动为抓手,强力推进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网络安全执法检查、清理整治网络谣言等工作,有力保卫了我市网络空间平安稳定和清朗有序。现在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近年来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吧。


案例一:淮南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2024年10月,淮南市公安局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某小区有多块户外联网电子屏,物业工作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开展日常的管理。检查发现该物业公司未按规定审核被委托发布的信息内容,电子屏信息系统没有落实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没有建立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淮南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责令其立即改正,同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网警提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设立户外电子屏要落实以下职责:一要明确电子屏的使用、管理、运维责任人;二要落实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定期对电子屏进行网络安全排查;三要对播放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和管理,确保内容健康、合法、不侵犯他人权益;四要建立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和应对,并报告公安机关。


案例二:淮南某小学不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案

2025年3月,淮南市公安局民警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我市某小学一信息系统存在数据泄露的风险隐患。经检查确认该学校未建立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未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系统密码设置为弱口令,系统存储的数据未进行加密,存在泄露的风险,淮南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对该小学予以警告,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

网警提示:

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监测,发现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案例三:马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5年7月,淮南市公安局接群众报案,某装饰公司负责人马某涉嫌泄露、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经查该装饰公司负责人马某为提高业绩从小区物业及楼盘售楼处非法获取部分公民个人信息,用于推广装修分期贷款等业务,案发时未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未获利。淮南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对马某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收缴马某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

网警提示:

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业务活动中搜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的原则,不可触碰法律底线;对从业人员要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坚决杜绝非法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