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淮南市公安局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安徽省公安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结合淮南市公安局实际,决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选聘淮南市公安局法律顾问10名。
二、选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三、选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感;
(三)热心公益,积极参与政府部门法制事务,愿意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
(四)在刑法学、行政法学、民商事法学、诉讼法学领域从事教学、研究或司法实务、法律实践工作,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法律实务专家;
(五)法学专家应当具有法学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等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法律实务专家应当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执业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律师及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社会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七)承诺遵守相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保守国家秘密,不泄露相关信息和资料。
四、工作内容
(一)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提出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研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出法律论证、审核意见;
(三)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评估等;
(四)参与以本单位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协议的洽谈、协商,协助起草、修改重要法律文书或提出法律意见;
(五)参与处置涉法涉诉案件、非诉法律事务和信访矛盾化解,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六)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七)参与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的办理;
(八)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分析与评估;
(九)本单位需要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法律事务。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3月25日至4月 1日。报名时应将报名表(附件)电子版以及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律师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电子版等证书扫描件发送至377027642@qq.com邮箱。
(二)资格审查。淮南市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
(三)公示。拟选聘为淮南市公安局法律顾问人选名单,在“淮南市公安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
(四)审批。公示期满后,由淮南市公安局究决定选聘的法律顾问人选。
附件:报名表
联系人及电话:张玉 0554-2799694
淮南市公安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