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全省居民身份证系统升级,为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办事便利,期间我市将分阶段暂停办理部分居民身份证业务。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至4月12日,暂停受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
二、4月11日至4月12日,暂停受理省内居民身份证业务。
希望广大群众根据自身需求,合理安排时间,办理相关居民身份证业务。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淮南市公安局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