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高污染排放车辆及产生扬尘车辆禁行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局、各分局,市局有关单位:
现将《全市高污染排放车辆及产生扬尘车辆禁行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淮南市公安局
2017年10月31日
全市高污染排放车辆及产生扬尘车辆
禁行管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淮南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淮南市采取超常规措施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空气质量目标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淮南市公安局按照通知中划定的禁行区域,在大气污染防治办明确管理对象、相关部门完善禁行区域提示标牌后至12月31日,对高污染排放车辆及产生扬尘车辆开展禁行管理工作。为确保相关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禁行车辆种类
渣土车、粉状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农用运输车、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
二、重点控制区域
田家庵区:淮河大坝向南至曹咀生态园→向西至沿淮路(南北向)→向南至林王村→向南至沿安成经济开发区东侧→至国庆→向东至惠利大道→向南至舜耕西路→向东至广场北路→向南至洞山中路市局六公司→向东至淮河大道(上东锦城)→向南至淮河大道军分区十字路口→向东至林场路洞山中学→向东至绿茵里小区→向北至新康医院→向东北方向至春晓名城小区→向北至金地中央街→向东至水厂路→向北至淮河大坝
补充区域1:建设路与国庆路交叉口→ 向北至六一幼儿园→向西至与电厂路交叉口→沿电厂路向西南至与水厂路交叉口→沿水厂路向南→至与国庆路交叉口向东→建设路与国庆路交叉口
补充区域2:春晓名城、金地国际城、金大地国际城2期。
大通区:桃源居(含)→沿洞山东路向西至居仁村→沿居仁村西侧向北至铁路线→田大路→沿田大路向北至朝阳路→沿朝阳东路向东与新206国道交叉口向南→小东山附近向西→民惠街与南山路交叉口向北→经过南山路→南山路与洞山东路交叉口(桃源居路口)
谢家集区:望峰岗镇鸭背转盘沿十涧湖西路向西→丰淮搅拌站沿春申湖西侧向南→李郢孜火车站向南→新河排洪沟与102省道交叉口向西北→唐山镇施咀村沿合阜高速公路向西北→唐山镇九里村向北→唐山镇乳山村向东→二通道与桂园小区交叉口向东→蔡新路百合缘酒店向西北→中国石油加油站沿铁路线向东南→谢三路→路东社区沿谢八两区交界线→望峰岗周郢村沿刘岗大塘西岸向南→信义光伏沿刘岗大塘南岸向东→望峰岗镇刘岗村→望峰岗镇鸭背转盘。
八公山区:淮滨村村部→山王煤矿→毕家岗矿→淮河大坝→新庄孜矿北门→后台矿→焦宝石矿→蔡洼村乡村道路→锦绣康城→常山路舜泰化工厂→舜泰化工厂以北山路→南唐路与淮凤路交口→淮凤路→工业园区内道路→淮滨村村部
潘集区:孔李大桥向南与古田路交叉口向西经新苗幼儿园(吴湖小学)→古田路与齐云山路交叉口→田集电厂北门→天柱山南路→田集老街→同祥超市向西至黄山南路向北→黄山南路至珠江路交叉口向西→珠江路至大别山路交叉口向北→天柱山路至长江西路到铁路桥沿潘一矿铁路专用线至泥河→沿泥河南岸向东至缪庄孜西北→至潘集污水处理厂至淮潘公路与孔李大桥交叉口。
毛集实验区:滁新高速毛集出口与景观大道交叉口→向东经电商大厦→景观大道与丁家沟交叉口→向东毛集实验中学→向东毛集社区五大家→向东太空路向东与淮北干堤交叉口→淮北干堤向东南与德上高速交叉口→德上高速向南至焦岗湖镇史集新村→德上高速向南焦岗湖镇胡集村交叉口向西南→焦岗湖镇孙台村新建队向西一焦岗湖镇孙台村村道向西至乔口村→乔口村向西至颍上县鲁口镇朱台村向北→至焦岗湖镇万岗村向东至焦岗湖镇焦岗村大桥→向北至焦岗湖镇洼梁新村→焦岗湖镇洼梁新村向西北至洼梁小学与滁新高速交叉口→洼梁小学与滁新高速交叉口向北至景观大道交叉口。
凤台县:起点→向北沿新集三矿地销煤路→八里塘家园→沿进矿路向北→凤利路→辉元驾校→向北过永幸河进入凤凰湖新区→沿花鼓灯大道→经凤凰首府→凤凰中学东侧→向东经岳张集路→新集路→新集村→向东沿十里沟西路→十里沟东路→安置大道→向东继续延伸至淮河岸边→沿淮河岸向上游至原三中渡口→过淮河→魏台致→至淮河二桥→沿二桥过淮河→西城公馆→沿省道102向毛集方向→至詹庄→向右进入詹庄→穿过德上高速→向北→前进村村道→前进村村部→前进村小学→凤刘路→向西100米→终点
寿县:南关村→寿霍路→寿六路寿县中医院→向东芍陂西路→芍陂路城投大厦(行政服务中心)→芍陂东路宾阳南扩小区→经胡家圩→沿寿县九龙联圩区域→东津渡大桥向北一东淝河防洪达坝→下穿合淮阜高速公路寿阳淮河大桥→至东淝河五里闸段至西湖花园小区→向南经滨湖大道寿县二中→寿蔡路西段沿楚都新城→明珠大道西段→南关村
经开区:建设北路北端向南→国庆路建设路交口→国庆路向西→与田大路交口→田大路向南→与站前路(待建)交口→站前路向东过铁路→至庆兴西路→庆兴西路向南→至明珠西路→沿吉兴路→至繁盛路→繁盛路向东→与G206交口→G206向北→与长富路(在建)交口→长富路向西→至安兴路(待建)→安兴路向北→至建设路北端
高新区:沿山路→迎客松路→民惠街→青桐大道→206国道→泰宁大街→杜鹃路→沿山路
三、管理措施
1、交警支队按照上述重点控制区域,结合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路检路查工作,开展对高污染排放车辆及产生扬尘车辆违禁行驶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
2、禁行车辆违规驶入的,满足扬尘防控要求的车辆一经发现立即劝离,无扬尘防控措施车辆和黄标车、高污染车辆,一经发现立即查处并依法严厉处罚。
3、各单位要组建一支夜查小组,重点加大夜间高污染排放车辆及扬尘车辆闯禁区的查处力度。
4、交警支队要对高污染机动车辆禁行管理的执法工作进行保障,指导基层执勤民警合法、合理运用法律条款,确保执法工作规范开展。
5、路面民警、各单位值班室要熟悉高污染机动车辆禁行的具体措施,以便对市民电话咨询等进行答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公安局成立高污染排放车辆及产生扬尘车辆禁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洪涛任组长,交警支队支队长王中伟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宫千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规范理性执法。在路面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开展工作,规范执勤执法行为,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要宣传开路,处罚与教育引导措施相结合,在路面执勤执法中充分考虑驾驶人的承受度,在宣传内容重点、舆论导向上争取社会的认可度,防止因执法方式不当、处置不妥引发社会矛盾和舆情炒作。
(三)强化执法监管。交警支队要把高污染机动车禁行执法工作纳入日常执法范围,严格执法,并定期对各单位开展高污染禁行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推动禁行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