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淮南市公安局关于转发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击非法开采山石资源行为的通告的通知

各县局,各分局,市局有关部门:

现将《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击非法开采山石资源行为的通告》(淮府秘201714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切实履行公安机关职责,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全力开展打击非法开采山石资源行为。接通知后,立即组织派出所将该《通告》在各采石塘口、居民区等部位进行张贴、宣传。

附件:《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击非法开采山石资源行为的通告》

 

 

淮南市公安局

201798日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击非法开采山石资源行为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山石资源行为,切实保护国家矿山资源依法有序开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打击非法开采山石资源行为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封山禁采。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严禁在禁采区从事开采山石资源、加工运输石料、伐木毁林等破坏环境的违法活动。违者从严惩处。

二、在重要路段、地点设置监控、哨卡和路障,对非法开采山石资源行为实行24小时监控,统一纳入公安监控平台。各县区(园区)组织公安、国土、林业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查,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山石资源行为。

三、对非法开采、加工、运输山石资源的设备、车辆依法查扣,没收违法所得及矿产品。对组织和参与人员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土地和山场以租赁、承包、流转、项目投资等形式用于非法开采山石资源。

五、市政府成立市打击非法开采山石资源行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打击非法开采山石资源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山石资源非法开采、非法收购、非法运输等行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举报。举报电话:0554-2699177(市国土资源局),0554-6611107(市公安局)。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794

 

淮南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