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反馈】关于《淮南市城市公共货运停车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
《淮南市城市公共货运停车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在2023年7月25日至8月25日征集期间,收到十一个单位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反馈,具体情况如下:
反馈人 |
修改意见 |
采纳情况 |
未采纳理由 |
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
1、修改底图 2、优化中心城区概念表述 3、改善规划选址原则 4、套核三区三线关系 5、校核大通环卫及开发区停车场位置 6、梳理地块控规 7、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
已采纳 |
|
交通运输局 |
明确危化品停车场建设条件 |
已采纳,规划说明增加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TCPCIF0050-2020相关要求 |
|
城市管理局 |
1、符合淮南市停车场建设管理规定 2、符合淮南市城市绿化条例,具体项目征求城管意见 |
已在规划保障措施增加相关意见与建议 |
|
市林业局 |
1、原则同意该专项规划成果 2、规划涉及自然保护地、林地、湿地和林木采伐的,请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手续 |
已采纳 |
|
市生态环境局 |
提请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套核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
已采纳 |
|
潘集区政府 |
1、更新图件,将底图更换为三区三线套合图及国空规划 2、取消潘集综合枢纽停车场 3、取消田集大庄货运停车场 4、调整环卫停车场位置 |
前三条意见已采纳,第四条环卫停车场统一纳入环卫设施国土空间规划 |
|
大通区政府 |
1、大通综合枢纽利用现状征迁用地 2、大通工业园停车场向北移动至工业园三期地块 |
已采纳 |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取消永兴路北段的11号停车场 |
已采纳 |
|
谢家集区政府 |
取消周郢新村东侧大货车停车场 |
已采纳 |
|
国网淮南供电公司 |
1、公共货运停车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应与国土空间供电专项规划相协调; 2、规划货运停车场建筑设施及车辆进出通道应与我公司各电压等级输电线路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3、规划货运停车场建设若涉及我公司杆线迁改,需按照我公司线路迁改管理文件要求办理 |
已采纳,在停车场选址模式及建设管理意见中增加相关内容 |
|
建设发展控股集体 |
谢家集货运停车场影响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及环境治理工程,建议将该货运停车场另行选址。 |
未采纳 |
结合铁路物流园一体化建设 |
市商务局 |
无意见 |
|
|
市发改委 |
无意见 |
|
|
市住建局 |
无意见 |
|
|
市应急管理局 |
无意见 |
|
|
八公山区政府 |
无意见 |
|
|
高新经开区 |
无意见 |
|
|
田家庵区政府 |
无意见 |
|
|
社会公示 |
1、建议充分考虑煤化工大道及平圩电厂的货运停车需求 2、建议在上窑镇规划社会公共货运停车场 3、规划总体很好,符合淮南要求,建议尽快落地实施,希望淮南第一个综合化的大型货车停车场尽快出现 4、建议淮潘路沿线增加大货车停车场 5、建议货车停车场与加油站合并建设 |
已采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