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公安厅《关于组织开展新一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淮南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创建标准和认定程序,坚持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经征求大通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及大通区人民法院、大通区人民检察院意见,并经驻淮南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市局政工、督察、信访等部门审核,报市局同意,拟推荐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申报参评单位为:淮南市公安局大通分局洛河派出所,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2月29日,公示期间,请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和评议。如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及时向淮南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反映。
联系电话:0554-6611255
淮南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