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陈某等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2024-02-14 16:03信息来源:市公安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当事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决定书日期 处理机关
1 陈* 淮公(交)行罚决字【2024】340400270008747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24/2/8  淮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 孙*风 淮公(交)行罚决字【2024】340408270024929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24/2/8  淮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3 沈*强 淮公(交)行罚决字【2024】340400270008748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24/2/13  淮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