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淮南市户主变更登记规范(2022版)

发布时间:2024-07-01 10:32信息来源:市公安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户主变更基本原则

变更户主时,应当同时调整户内成员与户主关系。

变更户主时,房屋有产权共有人的,由共有人商定户主。

二、登记情形要求

(一)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或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发生变更,现房屋权利人或承租人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现房屋权利人或承租人的书面申请;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二)房屋所有权未发生变更,原户主户口迁出或注销的,先确定新户主及户成员关系,再办理迁移或注销手续。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户内其他成年人员当场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或者户内其他成年人员与户主当场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

(三)房屋权利人认为有必要更改,与户内其他成年人协商一致,并提交书面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房屋权利人与户内其他成年人协商一致确立新户主的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簿;

3、申请人及原户主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步骤

申报人持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户籍民警审核,申报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以上内容政策依据来源《淮南市户政业务办理实施细则》,有效期两年。如有出入,以《淮南市户政业务办理实施细则》为准)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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