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头盔佩戴专项整治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4-07 11:20信息来源:市公安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淮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4月6日开始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之后转为常态化治理。

二、整治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重点覆盖主次干道、学校周边、集市商圈、居民区周边等电动车、摩托车通行密集区域。

三、整治对象

电动自行车、电动/燃油三轮车、摩托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以及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非法改装等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公安交管部门将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白天管控与夜间巡查相结合,现场查处,严管严罚。

2、利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全天候自动抓拍、固定证据、识别身份,通知当事人前来接受处罚。

3、对于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的,20元以上罚款,其他违法依法处罚。对不接受处罚以及拒不改正、多次违法的,依法扣留车辆,顶格处罚。对不配合执法、妨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4、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交通违法的,扣留车辆,严厉批评教育,通知监护人到场领回并严加管教;16周岁至18周岁未成年人交通违法的,扣留车辆、依法处罚。凡在校学生,一律通报其所在学校,督促学校加强教育管理。

5、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交通违法的,除依法扣车、罚款外,一律通报至其所在单位,督促单位加强内部人员交通安全教育。

6、严查非法改装并全链条溯源,对查获的非法改装车辆,一律责令恢复原状,收缴非法装置,依法顶格处罚;同时倒查改装源头,追溯改装商家、销售门店,依法从严查处,坚决斩断非法改装链条。

安全头盔是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守护出行安全的“护身符”。为了自身和家人安全,请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时务必规范佩戴头盔,并提醒身边亲友共同遵守。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整治,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淮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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