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5:43信息来源:市公安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20221231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公安局网站下载(http://gaj.huainan.gov.cn/)。如有疑问,请与淮南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和悦街与洛河大道交叉口,邮编:232000,电话:0554-661104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淮府办秘〔202237号)等文件精神,按通知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一是及时主动发布信息。2022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编目,截至20221231,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1条。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2年,按照政务公开重点基层基础领域工作要求,我局针对户政管理工作,精心部署、多措并举,持续推进户政信息公开,全年公开市级户政管理政策14条和治安管理信息12条,指导全市7个县区政府发布户政业务信息287条。三是强化规范政策解读内容和形式。今年以来,我局及时公开各类公安政策解读19篇。针对群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淮南市户政业务办理实施细则》,我局先后推出文字、图片、负责人等多种解读形式,全视角全方位开展解读,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受众广泛,理解到位,点击量约达2千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文件要求,做到受办流程专业规范、答复内容合法有据。全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35件,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特别是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秘密的信息坚决不上网,严禁出现错敏词语和个人隐私等问题,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通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和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方便公众查询使用,梳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5件、废止失效文件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平台的名称、页面设计和栏目设置,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新媒体以淮南公安在线微博为龙头的淮南公安新媒体矩阵,坚持守正创新,做大做强公安新媒体平台,探索建立融媒体宣传模式,讲好公安故事、传递警营正能量。

(五)监督保障

针对省、市测评和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并及时公开整改情况。

一、制定工作考核制度。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细化考评细则,量化考评内容,通过考核更好地推动工作。二、完善社会评议制度。通过调查、问卷等形式,对社会评议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三、追究相关责任。未发生因不履行行政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4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06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3405

行政强制

838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93.5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

0

0

0

0

0

3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8

0

0

0

0

0

8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35

0

0

0

0

0

3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规范性文件认定和梳理有待加强,重大决策预公开需认真对待,及时向社会民众征集意见并反馈;二是对政策解读工作重视程度需继续加强,文字解读效果不理想,解读形式缺乏创新等问题依然存在。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要加强规范性文件认定和梳理,按照程序要求进行公示,并按统一格式集中发布在政务公开政策文件库中,做到格式规范、要素齐全;二要严格落实文字解读内容要求,避免罗列小标题,多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语言解读政策,做到实质性解读,方便公众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淮南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淮南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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